校属各部门,第一、二临床附属医院: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2 年修订)》(贵中医教工发〔2022〕1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师代表性学术成果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2023年度申报高教系列高级(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含转评)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复审合格人员,均需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用于评审。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含义及数量要求:
代表性学术成果时间范围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效业绩材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选取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中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进行学术评审。代表性成果可以是项目任务书、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注:需公开发表或已获得项目完成验收材料)。
申报正高级职称3-5件;申报副高级职称2-3件。不允许将多件成果打包成一件代表性学术成果。
三、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所提交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自任现职以来在公开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提交的课题(项目),须有课题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或结题报告;
(3)获得奖励,须提供申报书及获奖证书;
(4)教材或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编委信息、出版信息)及所负责编写的核心内容页;
(5)其他业绩材料,参考以上4类材料执行,要求内容完整,著作权归属明确;
(6)对代表性学术成果署名单位及顺序的要求,2022年7月1日前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术水平评议环节提供的代表性学术成果至少有一件需以“贵州中医药大学(贵阳中医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2022年7月1日后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学术水平评议环节提供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必须以“贵州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如提供“代表作”为本专业学术论文,则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署名文章。
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
a.《个人学术代表作清单及诚信承诺书》1式1份,需申报人本人签章
b.《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评议表(高教系列)》1式1份,对应成果复印件附后,a4纸张打印或复印,复印件不需要隐藏个人信息,以供查验。
装袋要求,材料统一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部门、申报任职资格名称、专业及联系电话。
2.电子材料:
a.《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评议表(高教系列)》word格式,内容描述不体现作者及单位信息。
b.代表作电子材料需要隐去作者及单位信息,pdf格式,每一个代表作以成果名称命名,保存为单独文件。
c.《代表性学术成果信息表》
所有电子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姓名+申报职务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sgzcdwz@163.com;
四、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2023年11月6日 下午4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教师工作处职称科 花溪校区行政楼3楼307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文章
联系方式:0851-88233037
教师工作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