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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1浏览量:

学院(部)

根据《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黔中医药函〔2023〕71号)文件精神。现将文件转发,请各学院(部)根据要求进行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见《省中医药局关于开展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提交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申报表》(附件1内),经部门初审汇总后,由学院(部)统一于11月24日15:00前,将纸质材料报至行政楼306教师工作处师资科,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rocmsw@163.com。

纸质材料:《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申报表》(一式三份不盖公章)、《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汇总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

电子材料:word版本《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申报表》和《贵州省中药炮制代表性传承人继承人汇总表》(附件2)。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0851-88121801

电子邮箱:rocmsw@163.com

教师工作处   

202311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