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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专题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7浏览量:

各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学习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网络安全教育专栏”专题(以下简称专题)。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教师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及对象

学习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在线课堂”和“知识问答”。

学习对象:学校全体教师

二、学习内容

“在线课堂”模块:防账户盗取、防信息泄漏、防电信诈骗、防恶意软件和防间谍窃密部分的全部视频内容。

三、学习方式及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artedu.cn/special/CSE2023)进入“在线课堂”专题进行学习后,选择“知识问答”进行答题。研修可认定校内5学时教师培训学时,教师学习完成并答题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并填写《教育部“网络安全教育专栏”专题学时登记表》(附件1)提交给各部门汇总,由部门统一于10月10日12:00前将《教育部“网络安全教育专栏”专题学时登记表》汇总版发送至教师工作处邮箱rocmsw@163.com,10月15日后,学时将自动计入我校教师个人培训档案。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18111983557

教师工作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