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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省级“金师”(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浏览量:

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23年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金师”(教学名师)候选人的通知》和《贵州中医药大学省级教学“金师”遴选推荐实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根据上级工作精神和工作方案》要求进行择优遴选推荐此次我校推荐名额共5名其中专任教师4名,教学管理人员1名推荐名额中处级干部数量不超过2名)。各学院可推荐专任教师1名,教学管理人员1名,教学管理相关部门可推荐教学管理人员1名;学院有校级教学名师的,原则上需从校级教学名师中进行推选。

二、教学名师申报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参照《工作方案》。

三、评选程序与办法

1.各学院部门推荐。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双肩挑人员申报省级教学“金师”专任教师,由专业技术岗位归属部门推荐)。

2.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择优推荐申报人参加省级教学名师评选。

3.审核批准。候选人名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学院部门须在928日(周)上午11点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教师工作处(花溪校区行政楼306室),逾期不予受理。

1.书面材料

1)教学名师推荐表(一式1份);

2)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及师德师风的书面意见(各一式1份),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汇总表;

4)相关佐证材料A4纸一套(所填论文、教材或专著须已在正式刊物上刊出或正式出版,截止时间是20237月30日),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文档命名为:学院部门+申报省级金师+教师姓名,发送至rocmsw@163.com。

联系人:张爽

电话:0851-88121801

 

 

 

教师工作处

202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