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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4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弘扬高尚师德,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教职工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坚持“四个相统一”,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是学校各二级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教师团队,包括系(所)、教研室、中心、实验室,以及教育教学、创新团队等。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在我校第一线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教师及教育工作者。

、评选组织

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评选工作,研究通过评选方案、审定评选推荐人选。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实施、协调推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建设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2.把师德建设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和校园文化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淡泊名利,为人师表,广受师生好评。

3.师德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格落实师德第一标准,注重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4.积极开展师德教育、研讨和宣传等活动,注重发挥师德先进的引领作用,大力宣传师德榜样人物事迹。

5.教职工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6.集体成员团结和谐,战斗力强,工作勤奋扎实,勇于开拓创新,廉洁奉公,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在师德师风表率和引领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7.全体成员当年师德考核等次均为“合格”。

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心全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道德情操高尚,充分发挥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师德规范、学术道德。坚决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真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建立融洽、和谐的师生关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教育成效明显。

4.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勇于探索,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良知。把科学研究、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同塑造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充分激发学生创造活力、挖掘创新潜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着力发现、培育创新型人才方面作出贡献。

5.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传播优秀文化。坚守廉洁自律,清廉从教,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协作精神,能够充分展示新时代人民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6.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声誉。

7.申报人当年师德考核综合评分不低于90分。

(三)师德标兵应首先具备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党委和政府表彰奖励的。

2.有突出先进事迹,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

3.长期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工作,对学校事业发展发挥重大作用,在师生中享有高声誉的。

、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各二级单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原则上推荐先进集体0-1个,师德先进个人1-2人、师德标兵0-1人。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名单须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师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资格审核。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师德师风优秀典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事迹材料收集汇总与整理。

()组织评价。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的推荐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确定建议名单。

()公示。会议审定后,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报校党委会议审。

、奖励办法

学校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学校举行颁奖仪式,对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学校向上级推荐的国家级、省部级、主管厅(委)级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等优先从校级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中推选产生。

、工作要求及管理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按要求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参加评选活动,以达到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工作的目的。

2.各部门负责人应坚持原则、按要求进行评选工作,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3.各部门将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于6月2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jsgzcdwz@163.com,纸质版本交到党委教师工作部(行政楼307)。

人:杜文章  越娇娇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3-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