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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浏览量:

校属各二级单位、第一、二临床附属医院:

为表彰满30年教龄的教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23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我校年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尚未办理荣誉证书的在职人员(学校编制)。


二、具体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30年教龄申报条件的教师填报《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6月5日中午12点前各部门统一将《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档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扫描件报教师工作处职称科,电子档发送至教师工作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章 刘鲲

邮箱地址:jsgzcdwz@163.com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