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面向全校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6浏览量:


校属各部门,第一、二附属医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全省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16号的文件精神,省人社厅为彻底解决贵州省职称证书历史数据因缺失身份证号字段、照片数据无法实现网上查询和上报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平台的问题,现面向全校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一)采集对象

经贵州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建或授权组建的职称评委会评审,依法依规履行评审程序并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国家统一组织考试的水平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在本次采集范围内。

(二)采集年度(2004年-2019年)

1.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的高级职称证书,采集年度为2004年至2019年(详见附件1)

2.由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评委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发证单位)办理的职称证书,采集年度为2010年至2019年。

(三)职称系列范围

采集的职称系列范围(详见附件2)

(四)职称评审类型范围

采集的评审类型、自主评审、“以考代评”、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基层认定。其中社会化评审、自主评审、“以考代评”、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的数据将的数据将上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提供查询核验,其他评审类型职称证书数据在“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贵州人社”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等渠道查询。

1.办理程序及要求

2.教师工作处已经按照历年的任职资格文件为申请人创建账号,账号是申请人身份证号,密码是123@abc。申请人须及时修改并妥善保管密码。

对账号存在疑问请随时与我部联系。

注:已在职称评审系统中创建账号的,可不用创建,使用已有的账号密码即可登陆。

(五)申请人填报职称证书数据

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申请人使用个人账号,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rcrs.gzsrs.cn:8888/ips/,选择“职称评审子系统”-“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纸质证书电子化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填选职称证书数据。完成后,上传佐证材料( 证书扫描件、任职资格评审意见表/“以考代评”表扫描件、任职资格文件扫描件,三者上传其一即可)、签署诚信承诺书后,完成数据采集工作。申请人填报有疑问的请认真阅读(详见附件4)

(六)换发电子职称证书

经发证单位审核提交的职称证书办证数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换发电子职称证书,申请人获得电子职称证书后原纸质证书作废。

(七)实行电子职称证书加注

为防止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在非本人授权情形下使用,从2022年6月起在贵州省所发的电子职称证书上加注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以保护持证人员权益。从持证人申请下载电子职称证书之日起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加注,有效期限为90天,超过加注有效期后,需重新申请下载。贵州省电子职称证书加注样式(详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办公室:花溪校区行政楼308室

联系人:刘鲲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