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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中医药大学职称评审工作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4浏览量:


校属各二级单位:

 

《贵州中医药大学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中医教工发〔2021〕121号)已经正式下发,现就高教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相关安排做如下补充通知:

1.核实名单

请各单位核对2021年高教系列拟申报职称人员名单(见附件一),教师工作处将按照名单于9月26日前为申报人员建立系统账号。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9月26日前与教师工作处联系。

2.推荐评审

各单位按照《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贵中医教工发〔2020〕142号)第十三条规定,于10月14日前完成单位推荐工作。

3.资料上传

上传资料时间为10月1日——10月14日。系统地址: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http://61.243.1.100:8888/ips/)。单位为申报人建好账号后,申报人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123@abc。

4.加入微信群

为便于职称工作开展,建立2021年高教系列拟申报职称人员联络群,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实名入群。

5.代表性学术成果评审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需填报《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评议表》申报人选取任现职以来的学术成果中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正高级职称不少于三件、副高级不少于二件),代表性成果可以是项目任务书、研究报告、技术报告、教案、著作、论文等多种成果形式。具体关注微信群内有关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