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第一、二附属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部署,我处将于2020年6月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
一、认定对象
1.学院编制人员:从事教学工作,参加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2.附院编制人员:应为参加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的附院在编、在职、在岗并且已担任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的人员。(现场审核时须持有学校的教务部门核准签章的教学任务书或教学进度表,及人事部门出据的在编、在岗并且为从事临床教学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二、具体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联 系 人:刘 鲲
贵阳中医学院教师工作处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