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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培养培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动研所、中药民族药资源研究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师培养培训政策,加强我校教师培养培训管理工作,促进教师职业发展,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教师培养培训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

2016年8月30日至2019年7月30日


二、自查主要内容

(一)各有关部门是否根据本部门人才建设规划,提出年度人才培养计划,对计划是否组织实施,对本部门申请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是否提出初审意见。

(二)根据学校教师职业发展方案要求,各有关部门是否对教师的学习、培训进行严格管理,保证他们的培训时间和进修机会,是否严格执行进修计划的情况,是否存在进修学习不规范、应付差事的现象;教师完成培训后是否在学院(部)开展专题学术讲座。

(三)培养培训政策宣传情况,是否所有教职员工都能知晓,都有一定了解的程度,对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是否充足,在相关规定的全面贯彻执行情况,根据国家政策和国际形式改变对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更新是否及时。

 

三、工作步骤和方法

(一)各有关部门组织自查,归集教师培养培训相关资料,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自纠书面报告,11月28日前报教师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ocmsw@163.com;纸质版请各学院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教师工作处将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四、自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加强组织和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切实把教师培养培训工作当成一项重大的任务,明确教师职业发展需求,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二)提高检查实效认真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教师反映的问题认真梳理,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


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工作处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