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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7浏览量:


学校各部门、第一、二附属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部署,我处将于2019年4月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1.学院编制人员:应为参加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并已取得高教系列助教以上职称但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2.附院编制人员:应为参加岗前培训且成绩合格的附院在编、在职、在岗并且已担任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的人员。(现场审核时须持有学校的教务部门核准签章的教学任务书或教学进度表,及人事部门出据的在编、在岗并且为从事临床教学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从2019年上半年起,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所需提交材料有如下重大变化:

一、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注:上传的材料系统无法比对的,按照教育厅要求现场审核时请携带原件及能证明原件真实性的相关支撑材料。举例: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明,现场审核时请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项目材料要求一致,不一一列举,任何疑问请及时和我部联系

二、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启用新版申请表,申请人只需要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并可以预览所填写内容,不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认定机构会在认定通过后,生成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并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

三、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站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认定报名须知栏目下,下载《个人承诺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附件四)拍照,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系统将自动添加于新版申请表内。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提前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并签名后拍照,以用于报名时上传;

四、教师资格认定中体检环节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请申请人前往有公务员“参公”体检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时向体检机构说明:按照公务员“参公”体检项目进行。现场审核时提供加盖体检机构公章的体检报告原件。(温馨提示:第一、二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均可以完成相关体检)

五、具体时间安排

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联 系 人:刘 鲲

贵阳中医学院教师工作处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