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教学院(部)、一、二附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部署,我处将于2014年5月到6月开展2014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对象为:各部已取得高教系列助教以上职称人员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附院申请教师资格的同志必须是附院在职、在编、在岗并且已担任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的人员,申请报名时必须提供由附院人事科开具的证明及所在教研室的授课证明材料。
请拟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务必于5月23日前到学院教师工作处处领取教师资格申请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851-5652822 联 系 人:刘 鲲
特此通知。
贵阳中医学院教师工作处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