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表彰满30年教龄的教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度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文件链接:http://www.guizhou.gov.cn/zwgk/zfgb/gzszfgb/201107/t20110721_70516877.html?isMobile=true)规定的申报条件,尚未办理荣誉证书的学校编制在职人员。
二、教龄计算办法
教师从事本职工作的时间均应计算为教龄。计算教龄时,按其参加教师工作当年当月起,至申办教龄荣誉证书当年6月止。其中,间断后继续从事教师工作的人员,前后任教的时间合并计算教龄。其他情况按照黔府办发〔2011〕85号文执行。
三、具体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30年教龄申报条件的教师填报《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见附件1)。并于2025年5月19日中午12点前各部门统一将《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档在所在单位申报意见处加盖部门公章后报教师工作处职称科(行政楼307室),电子档发送至教师工作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章
邮箱地址:jsgzcdwz@163.com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党委教师工作部(处)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