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学院(部)、第一、二附属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部署,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为确保认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学校和附属医院从事教学(含临床教学)工作,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要求体检结果合格,详见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测试不作要求。
(五)教育教学能力:申请人应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员须在4月1日至4月13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注册并报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网上报名后,在4月16日至4月24日登录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高校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请人完成国家网站报名后,学校将于4月14日反馈报名名单至各学院,请各学院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附件3)要求,自行安排测试时间(附院编制申请人的测试工作由编制归属单位组织开展),并将《专家测试评分表》《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合格人员名单》(附件4)纸质版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后,于4月18日16:00前提交至行政楼306,名单word版发送至邮箱:18684189293@163.com。学校将于4月21日-4月25日组织专家组进行抽检评分。
(三)现场确认:拟定于4月28-4月30日进行,请申请人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花溪校区行政楼306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符合申办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普通话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或相应免测试证书);
4.《贵州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打印件;
5.相片,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办理证
书使用),必须与本人提交到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照片底板一致;
6.体检报告原件。
4-6项材料请自行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后上交认证,并张贴完善申报人信息的封面(附件5),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现场审核”注意事项)。
四、联系方式
请申请人添加“2025年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资格认定联络群”,QQ群号码:1026667847。

咨询电话:0851-88121801(张老师)
办公邮箱:1868418929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