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教师风采,我校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长期坚持在高等教育教学一线、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学和管理实绩突出、深受师生喜欢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以下统称“教学名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校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进我校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将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2025年拟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0名,其中专任教师类获评人选不低于70%,教学管理类人员不超过3人(注:该类型获评数应不超过申报人数的50%,若申报人数不足2人,则不受该比例限制),具体推荐名额见《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5年校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 1)。
二、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不参与评选。
三、评选条件
参照《贵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附件2)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部)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教学管理类人员从专业归属学院进行申报),推荐人选重点向一线专任教师倾斜。。
(二)材料评审。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附件3《贵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对推荐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此部分占总评分40%。
(三)现场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占总评分60%。
(四)公示审定。在现场评审结束后,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分和现场评审得分相加后计算出总分排序,依序推荐作为校级教学名师(拟定人选若后2名总分并列,则以现场评审分数高者入选校级教学名师)进行公示,经公示后名单上报学校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相关要求
(一)材料报送。各学院(部)请于2025年6月19日前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4、5〉)的签字盖章纸质版及可编辑电子版报至教师工作处师资科花溪校区行政楼306,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现场评审时间。拟于7月1-3日开展,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后续通知。
联系人:张爽
邮 箱:rocmsw@163.com
联系电话:88121801
教师工作处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