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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9浏览量:

中医学、中药学学科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新设站工作。创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是我校集聚高层次人才(团队)、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提高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推动跨越发展的重要引擎。我校一级学科要结合本学科实际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建设需要,高度重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创建工作,对照设站条件,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人社部函〔2023〕47号文件精神,评估博士后培养预期,明确主管领导、承办机构及人员,了解掌握申报条件及程序,认真收集申报资料,准确填写新设站申报表,切实做好自主申报遴选推荐工。

三、规范申报工作程序。为确保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设站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申报单位一定要规范申报程序,严格申报标准,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经审核盖章后上报的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各申报学科请于2023年6月25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到教师工作处,教师工作处组织审核。审核后通知学科于2023年7月1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 www.chinapostdoctor.org.cn )首页,进入“新设流动站申报”专项入口,按照“新设流动站网上申报须知”的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于2023年7月10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申报表》纸质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省人才服务局。

联系人:张爽,联系电话:0851-88121801

教师工作处    

2023年6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