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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1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展示新时代高校教师风采,我校决定选拔和表彰一批长期坚持在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一线、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教学和管理实绩突出、深受师生喜欢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统称“教学名师”),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校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推进我校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将开展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名额:

2023年评选校级教学名师10名(其中处级干部不超过4人),具体推荐名额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校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和教学管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不参与评选。

评选条件

参照附件2《贵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实施方案》择优推荐。

四、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部门)择优推荐候选人上报,教学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推荐,双肩挑人员由专业技术岗位所属部门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根据附件3《贵州中医药大学校级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对推荐的申请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此部分占总评分40%。

3.学校组织专家和学生进行现场评审,占总评分60%。

4.在现场评审结束后,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评审分和现场评审得分相加后计算出总分,得分前十名作为校级教学名师(拟定人选若后2名总分并列,则以现场评审分数高者入选校级教学名师)进行公示。

5.经公示后的获奖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推荐申报校级教学名师的材料包括:

1.纸质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附件4、5);

2.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5分钟以上教学录像(mp4格式)、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二)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请于2023年6月12前将推荐申报材料报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现场评审时间安排为6月2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6《贵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校级教学名师评选现场评审实施方案》。

联系人:张爽

邮 箱:rocmsw@163.com

联系电话:0852-88121801

党委教师工作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