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单位,第一、二临床附属医院:
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2020年修订)》(贵中医教工发〔2020〕142号)和《贵州中医药大学关于2021年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中医教工发〔2021〕1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教师代表性学术成果上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2021年度申报高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需提交代表性学术成果用于评审。
二、代表性学术成果时间范围:
须是任现职以来的有效业绩材料。
三、代表性学术成果数量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3-4件;申报副高级职称2-3件。
四、送审材料要求: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所提交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自任现职以来在公开正式专业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提交的课题(项目),须有课题项目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科研立项证书或科研规划、计划书,并已取得有使用价值或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并有立项部门颁发的成果鉴定(获奖)证书或结题报告;
(3)获得奖励,须提供申报书及获奖证书;
(4)教材或著作,须提供封面、目录、版权页(编委信息、出版信息)及所负责编写的核心内容页;
(5)其他业绩材料,参考以上4类材料执行,要求内容完整,著作权归属明确;
(6)提交的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业绩材料中至少有1件第一署名单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贵阳中医学院)”。
具体要求如下:
1.纸质材料:
a.《个人学术代表作清单及诚信承诺书》1式1份,需申报人本人签章
b.《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评议表(高教系列)》1式1份,需附对应成果复印件,不需要隐去作者及单位信息,a4纸张双面打印。
装袋要求,材料统一使用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部门、申报任职资格名称、专业及联系电话。
2.电子材料:
a《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评议表(高教系列)》及支撑材料需 要隐去作者及单位信息,pdf格式,以成果名称命名。
b.《代表性学术成果信息表》
所有电子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以“姓名+申报职务名称”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jsgzcdwz@163.com;
五、材料提交
截至时间:
2021年11月29日 下午4点前,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
教师工作处职称科花溪校区行政楼3楼308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杜文章 刘鲲
联系方式:0851-88233037
教师工作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