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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及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3浏览量:


校属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九次全会精神,全面提升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综合素质,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机制创新的新理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令)、《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2007]102号)、《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及《贵阳中医学院教师职业发展方案(试行)》(贵中医教工发〔2016〕1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学习、测试及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内容

(1)紧扣我省“三大战略”和“四轮驱动”的总体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三个课题内容的学习测试,每个课题24学时,三个课题共计72学时。学员结合工作需要至少选择其中一个课题进行学习,学习测试合格计24学时,也可以三个课题全部学习测试合格后计72学时。

(2)根据《贵州中医药大学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贵中医党发[2021]48号)文件要求,今年将组织开展学习国家关于师德师风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高等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论述、学习国家及贵州省师德师风的有关文件精神三个专题内容的学习,每个专题10学时,三个专题共计30学时。至少选择任意其中一个课题进行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1篇,每个专题考核合格计10学时。

2021年度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公需科目学时不得低于34学时。


二、学习、测试对象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学习、测试方式

(1)2021年度公需科目的学习以自学方式进行,通过网络在线学习完成24学时课程学习后,自主在学习、测试网站进行考试。参加学习、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登陆“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完成注册后才能进行网上学习、测试,测试学习、测试结束后可立即打印证书。

(2)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以自学方式进行,学习与专题有关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


四、继续教学学时登记(含公需科目)

即日起,可登陆贵州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zy.ctldcloud.com/(初始账号密码与一卡通账号同号,成功登录系统后请绑定微信,并在手机端及时修改登陆密码,确保账户安全),点击账户头像,进入个人主页,在“学时补录”版块,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贵阳中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管理办法》中医教工发〔2015〕01号文件精神,将已经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相关支撑材料扫描为jpg格式图片并逐项上传至系统对应版块进行审核。

2021年度各系列各级别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职称评审前提交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针对今年申报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含公需科目),请务必于9月5日前完成。

由于《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纸制版将逐步退出使用,在我校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自2021年起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请在成功登录教师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后,在“学时补录”模块中上传认证材料,经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可在“培训档案”模块中查询并导出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原始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纸制版与电子版可以同时使用。(具体操作详见操作手册,附件1


五、继续教育学时的相关规定

(1)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人通[2007]290号文件精神,自2008年1月起,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为72学时。5年内累计不少于360学时;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自2020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注:受疫情影响,2020年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60学时);

(3)按照《贵阳中医学院教师职业发展方案(试行)》贵中医教工发〔2016〕145号文件规定,从2017年起,教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每年必须完成校内继续教育30学时以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爽  刘  鲲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教师工作处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