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当前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5浏览量:


学校各二级部门、第一、二临床附属医院:

为表彰满30年教龄的教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30年和25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及颁发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精神(通知链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办理2021年度教师教龄荣誉证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现将我校2021我校年办理30年教龄荣誉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已经取得教师资格且符合黔府办发[2011]85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尚未办理荣誉证书的在职人员(学校编制)


二、具体要求

请各二级部门立即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符合30年教龄申报条件的教职工填报《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见附件1)。并于2021年6月25日中午12点前各部门统一将《颁发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审批表》《名册》(一式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扫描件及电子版报教师工作处师资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鲲

邮箱地址:276304729@qq.com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