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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通知精神,教育厅今年分配给我校的国内访问学者的名额为1名,请各二级学院和教学部按省教育厅通知(附件)要求推荐1名教师,学校将根据推荐人选的职称、学历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推荐人选上报教育厅。

一、选派对象要求: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下班之前申报材料报教师工作处308室

1.《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

2.《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爽、刘  鲲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邮箱地址:gytcm_jsgzc@163.com


注:

(一)请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选择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并根据国访计划对派遣人员的工作进行调整,原则上推荐人一经录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

(二)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fxljy/jybgdxxszpxjlwhzx/zxjj.htm)于5月1日至5月31日发布《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简称《推荐表》)、《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简称《一览表》)样表,供查询和下载。

(三)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员应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推荐表》,提高录取机率。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