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现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校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校外继续教育的学时登记,按照黔人通【2007】290号文件规定执行。
校内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照《贵阳中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学术讲座举办部门需按文件要求,举办讲座前将备案表和签到表交至教师工作处备案,未备案讲座将不予登记认证。(因疫情缘故,已举办未备案的部门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未备案讲座的通知、申请学时数和签到表复印件提交至教师工作处进行备案)。
教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所参加讲座登记和发表论文汇总表可参照附件5和附件6进行整理登记。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