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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现将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校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加校外继续教育的学时登记,按照黔人通【2007290号文件规定执行。

  2. 校内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参照《贵阳中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各学术讲座举办部门需按文件要求,举办讲座前将备案表和签到表交至教师工作处备案,未备案讲座将不予登记认证。(因疫情缘故,已举办未备案的部门请于20201010日前将未备案讲座的通知、申请学时数和签到表复印件提交至教师工作处进行备案)。

  3. 教师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所参加讲座登记和发表论文汇总表可参照附件5和附件6进行整理登记。

     

联系人:张爽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