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为促进教师对《民法典》以及依法执教知识的学习,特举办此次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讲座主题:《民法典》施行背景下的新时代高校教师教育工作漫谈
二、讲座时间:2020年9月30日(周三)下午14:00— 16:00
三、讲座地点: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四、主讲人介绍:
崔超 副教授
崔超,男,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法学博士,副教授,执业律师,人民调解员,贵州省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贵州省制约逻辑学会常务理事,贵州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研究会理事,贵州省百名法学专家学者资深律师宣讲团成员,至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与科研工作十四年,主要研究法理学、法史学与统战理论,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一项,参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二项,主持完成省级科研项目二项,主持完成厅局级科研项目十项,参编著作二部,在《贵州民族研究》《广西社会科学》《民间法》《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兰台世界》《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贵州警察学院学报》《凯里学院学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报》《当代法学论坛》等CSSCI期刊、北大版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RCCSE期刊和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多篇,荣获第八届西部律师发展论坛一等奖,第十二届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第十四届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三等奖,全国大学生环境资源模拟法庭大赛优秀指导教师,贵州省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贵州省高校统一战线理论研讨一等奖、三等奖,首届新时代法治贵州论坛优秀奖等厅级及以上奖励十五项,主要承担法史学、法律文书写作、法律逻辑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的教学任务。
五、培训对象:2017年(含)后新入职教师,邀请广大教师积极参与。
名额分配建议:基础医学院30人,药学院30人,针骨学院15人,人文与管理学院10人,体育健康学院5人,信息工程学院5人,马克思主义学院5人,实验中心10人,动物研究所2人,大外部10人,护理学院5人,中医养生学院3人,第一临床医学院3人,第二临床医学院3人。
要求:请参加培训教师提前10分钟到场;将手机调为静音,保持培训讲座现场秩序。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文章
联系电话:0851-88233037
本次讲座由教师工作处主办。培训计继续教育学时15学时。
教师工作处
2020年9月29日